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丰茂运输有限公司 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七十万零二千七百九十三元一角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贵州丰茂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贵JA××××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查封期间,由贵州丰茂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但不得故意损毁、转让、变卖以及设置他项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5-3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