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华星斯卡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华星斯卡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大地吉祥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一千三百万元(130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贵州福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负。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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