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苍溪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四川省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修的位于苍溪县中的第八间(1-8号,建筑面积约为104.31㎡)、住房一套(2-6-6号,建筑面积约为120.00㎡)交付申请执行人杨才勇,抵偿清其债权60.00万元及资金利息、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评估费、相关税费等。 二、本案终结执行。 三、申请执行人杨才勇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 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19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