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社会保险纠纷
法院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2019)赣0727民初2223号民事判决;

二、限被上诉人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上诉人***、***、***支付赔偿款699000.00元;

三、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上诉人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790元、一审反诉费53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9302元,合计35487元,由被上诉人龙南县龙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7-02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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