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鑫添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结果

对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梅自然资执字[2019]92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职工宿舍176.3平方米,实验室108.8平方米及硬化的水泥地面1160.1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准予强制执行。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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