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天玉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天玉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3种专利:1、一种核桃高蛋白原味饮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410386960.6);2.一种核桃多肽饮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410386832.6);3、一种核桃植物蛋白益生菌饮品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410387424.8)

二、冻结期限为二年,冻结期间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但不得转让,对被冻结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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