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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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芦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芦溪县XX镇XXX1号楼XX2号房屋(产权证号:**)。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7-05-09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