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中劳联劳务服务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汶上县中都聚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济宁振鲁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250000元。 案件受理费25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