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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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250000元。

案件受理费25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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