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中色建设工程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被告内蒙古中色建设工程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100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00.00元,由原告***负担600.00元,被告内蒙古中色建设工程总公司负担25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