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前海天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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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玑财富众赢拾号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91民初4513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军锋,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燕燕,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深圳前海天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深圳天玑财富众赢拾号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原告***与被告***、***、深圳前海天玑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天玑财富众赢拾号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5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王云独任审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依法办理缓交、减交或免交手续。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云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慕奇

裁判日期 2020-06-22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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