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博奇科技有限公司 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奔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深圳市奔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德博奇科技有限公司第1054467号“”、第5380144号“”、第12590335号“”、第6713920号“”、第6833855号“”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深圳市奔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德博奇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6000元; 三、驳回原告德博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共计人民币550元,由被告深圳市奔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400元,由原告德博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