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211民初2682号

原告: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丁琳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丽媛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9日已立案受理。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被告***的地址,本院未查找到被告本人,不能直接送达应诉材料,原告亦不能提供被告新的送达地址。本案公告送达需原告预交公告费,原告未在指定时间内缴纳,致使本案无法送达。

本案按原告青岛利群药品经营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223元,退还原告。

审判员陶军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赵珑慧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8-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