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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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众山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驰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途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众芝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正山伟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从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众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3370元,由申请人洛阳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