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兆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破产清算 |
| 法院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受理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对浙江兆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指定浙江泽大(新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兆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