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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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刘晓松名下的鲁P×××××号汽车一辆。 二、查封期限两年。在查封期限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需要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