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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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崇文信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终结本院(2019)鄂0114民初3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重庆崇文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阮伟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该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