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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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粤1202执236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孔德华与被执行人邹洁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邹洁枝自行向申请执行人孔德华履行了本院已生效的(2020)粤1202民初983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孔德华已向本院确认被执行人邹洁枝已履行完毕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五组联系,联系人:覃卫平、赵志豪,联系电话:0758-2755796,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西侧,邮编526060。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