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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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02执901号之三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567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78.39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杨慧珠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肖千里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