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腾退坐落于温岭市[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温国用(2013)第25866号]交还原告***、***使用。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15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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