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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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支付原告***货款579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未付货款579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20年5月15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248元,减半收取624元,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620元,合计1244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