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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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宝贝通讯店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第9843775号“”、第984377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 二、被告深圳市坪山新区宝贝通讯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共计10,000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420元,被告负担1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