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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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结果 | 判决结果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110562号关于第27030822号“王老吉黑凉茶”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第27030822号“王老吉 黑凉茶”商标的提出的驳回复审请求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09-24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