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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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蕲春城市花园地上车库租赁合同》于2020年3月20日解除; 二、原告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退还租金款97000元; 三、原告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支付损失42942.69元; 四、驳回原告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98元,减半收取计1549元,由原告蕲春福瑞万家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