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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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返还20,000元及违约金(以20,000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的标准计算);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