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市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 法院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透支金额19903.11元、计至2020年4月8日止的利息及其它费用4732.67元,合计24635.78元给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市支行,并继续支付自2020年4月9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207.9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