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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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宁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422执184号 何刚、梁杰超: 本院执行的何刚申请梁杰超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金额为20991元(其中执行案款20791元,执行费200元),申请执行人何刚予以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