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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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在价值23000元的范围内进行查封、冻结。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