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在100000元的范围内予以冻结、查封; 二、对***为本次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的桂(2019)藤县不动产权第××号房产予以查封。 上述财产保全的期限为本裁定生效后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