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绛县洞峪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新绛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新绛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的新自然资罚决字【2019】124号《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列内容:限期(新绛县洞峪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新绛县北张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协同配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7-31
发布日期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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