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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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原告***为其偿还的借款2376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