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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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裁定结果

驳回原告南京二机床精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366元(原告已预交),于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裁判日期 2019-08-20
发布日期 201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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