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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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4民初494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9日立案。2020年7月8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84元,由原告***担负。 审判员王志远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于培培 |
裁判日期 | 2020-07-08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