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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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给付***代偿款192,400元,并以192,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给付自2020年3月19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56元,减半收取2,278元,由***负担258元,由***负担2,020元。诉前保全费1,345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