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多力昌盛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裁定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林瑞粦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8号甲1905户房屋。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