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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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01执1694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满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9)吉2401民初6265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返还***欠款5500元;2.执行费50元由***负担)。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7月2日向***偿还了共计5500元,并于2020年7月2日向本院支付了50元执行费。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本院(2019)吉2401民初626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