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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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中心支公司 西安瑶樾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停运损失、拖车费5969.6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