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502民初324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子华,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商卫涛,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韩受朋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宿宁

裁判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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