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382执恢1109号

申请执行人谷平,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徐志燕,女,****年*月**日出生,住***。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382民初655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0年08月0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谷平与被执行人徐志燕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为(2018)浙0382执165号,现为(2020)浙0382执恢1109号,执行标的120000元。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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