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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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绍兴箱包厂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绍兴箱包厂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绍兴箱包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