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原告扎兰屯市中蒙医院赔偿金27000元,法律费用2000元,总计29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兰屯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4 |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