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扬州天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通同泰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星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开发区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南通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确认扬州天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16年6月21日出具的三份《说明》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156305元,由南通东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1-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