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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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90000元,并以190000元为基数按月息2%支付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对本判决第一项中的借款60000元与被告***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