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柳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222民初30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秋强,广西宝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现住广西罗城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0年2月24日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362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181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罗家礼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 谢淇丞

书记员 韦雨江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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