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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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兴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924民初99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2020年8月3日开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黎永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 法官助理林莹 书记员梁剑平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