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924民初99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2020年8月3日开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黎永芳

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

法官助理林莹

书记员梁剑平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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