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赣E×××××北京现代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车辆,不得对被查封的车辆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本院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