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赣E×××××北京现代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车辆,不得对被查封的车辆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可向本院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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