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二、冻结、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以上冻结、扣押、查封、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人民币1800元及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申请执行费元、案件受理费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