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阿克苏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阿克苏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欠款440000元; 二、被告阿克苏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902.14元(440000元×4.15%/365天×78天,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7月18日止);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35元,减半收取726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267元,由原告***负担7232.74元,被告阿克苏远大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34.2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8 |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