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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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博乐市六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865元,退还原告博乐市六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