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与被告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7日签订的《转让协议书》有效。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预交,由被告承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