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廉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9608.24元及利息(至2019年10月20日止尚欠利息4999.35元;从2019年10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尚欠本金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给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由***对第一款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7.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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